|
发表于 2007-10-7 09: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颁布单位】卫生部
【颁布时间】2001年1月3日
医院感染定义
医院感染(Nosocomial Infection, Hospital Infection 或 Hospital acquired Infection)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说明: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医院感染按临床诊断报告,力求做出病原学诊断。
呼吸系统
一、上呼吸道感染
二、下呼吸道感染
2.慢性气道疾患患者稳定期(慢性支气管炎伴或不伴阻塞性肺气肿、哮喘、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急性感染,并有病原学改变或X线胸片显示与入院时比较有明显改变或新病变。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六条之一即可诊断。
说明:
3.病变局限于气道者为医院感染气管-支气管炎;出现肺实质炎症(X线显示)者为医院感染肺炎(包括肺脓肿),报告时需分别标明。
三、胸膜腔感染
5.病人同时有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感染时,仅需报告下呼吸道感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