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2-6 10: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快乐无限 于 2013-2-7 10:23 编辑 乔-乔 发表于 2013-2-7 09:02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李景有与门诊部签订了治疗合同,其治疗方法是,在他的腿部进行静脉注射药物,“治疗时,医生先是用一 ... 南丁格尔“最重要的,医院不能给病人带来伤害“。可是几个世纪过去了,我们的医生为了蝇头小利,违规操作,造成如此触目惊心的、可以说是惨案,天良何在、医德、医术何在?仅仅只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问题或只是医生的事?深层次的问题值得思考,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近年来的院感爆发事件频发,警示了我们什么?一次比一次严重的爆发事件说明了什么?病人从”电视上看到东港市社保门诊部广告,说是引进北京高科技治疗静脉曲张先进技术。“如此的医生怎么能签定到行医的门诊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