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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9 23: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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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玲 于 2010-7-3 23:40 编辑
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这也是我常常表达的一种观念,就是行政管理要求与专业技术管理要分开,有许多专业问题不是"非此即彼"的,所以,更加要尊重科学,制定的临床技术标准要严谨可行、正确,正如我们胡教授所说,不能靠“拍脑袋”制定规范。如美国制定预防中心静脉导管相关感染的指南,是用几年的时间,不断地完善,就是不断地进步,因为科学是不断发展的。而我们常常是领导们召集专家,几天就能出一个规范,下面执行当然困难。现在是管理者和专家的角色和作用都是混淆的,这也给医院执行时带来了困域。回复 5# 柳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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