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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09: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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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根据细雨润竹版主的描述,该护士是传染病区的,难免会接触结核病患者,那么根据医院感染的定义,诊断为院内感染其实也没有什么争议。
目前纠结的其实应该是诊断为院内感染以后,医院该负什么责任的问题。其实发生医院感染并不一定是院方的责任,比如说患者发生院内感染性腹泻,除了可能是因为医务人员手卫生、无菌操作等造成病原体传播导致患者感染,还有可能是患者私自吃了什么不干净的食物造成的。而该护士发生结核性胸膜炎除了是工作环境容易感染结核病原体外,护士自身的防护措施是否得当等均有可能造成院内感染。因此医院也没有必要斤斤计较不报院感什么的,完全可以给予该护士较好的优待条件,比如给以一定的待遇,休假等,同时可以把该事件作为一个典型在单位做一个院感防控的宣传,我想不会有人会为了优待条件而故意感染吧?
我们单位领导比较开通,一般发生这种事情会尽量给职工申请工伤,既能保证职工的利益,也能让单位减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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