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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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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院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复用程序:仅供参考
1、拟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科室负责人向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对科室申请的内容进行初步评估其复用可行性(清洗、消毒、灭菌、性能等),如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将意见反馈给申请科室;
3、经过初步评估符合复用条件的,经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同意,呈院长审批同意后,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方可复用;
4、申请报告的内容:申请科室、申请人确认签名、申请复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名称、使用后的清洗、消毒或灭菌具体方法(参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允许复用的最大次数及其依据、复用品的更换标准(即在未达到允许的最大复用次数时,该复用品什么类型的磨损、破裂不可复用,须更换!)。
内容还不是很完善,请大家帮助补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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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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