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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08: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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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SARS的阵痛,我国的医院感染防控迅猛发展,如今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指南俯首皆是,但是像东港丙肝群体性医院感染事件屡见报道,我们是否应该反思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第一,市场经济大潮下,部分无良的企业或个人为了追逐经济利益,不惜牺牲环境、生命安全,这种风气蔓延至医疗行业,以“承包”形式开展医疗服务的基层门诊部怎么可能不追究效益的最大化?第二,我们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监管部门是不是存在不作为的现象?2012年10月份就开展“微创介入溶栓通脉治疗”了,直至2013年家属举报,期间近四个月时间卫生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疾病预防与控制部门难道都没有发现过其医疗行为中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还是明知有问题,而迫于某些压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第三,我们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是否真的该接地气了,如今不论大小医院都在盲目地崇拜所谓的“国际三甲”——JCI,有多少医院管理者真正思考过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的感控措施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到底执行的如何大家心知肚明,不能每次等到出事了抓了人、免了职、罚了款再来突击开展检查,是否应该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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