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紫外线灯管使用可以不做日常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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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头管理的尴尬!同样的规范不一样的理解,对付检查而做无用功。明知没必要也会做。真正能够循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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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尘烟 发表于 2012-12-3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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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登记都是形式,可是取消,检查考核就通不过,他们不管你实际工作有没有做,只看你记录,我曾经在应对一 ...
是啊,之前也曾遇到过此类情况,上级领导说的也有道理,因为我们制度的执行力不那么到位是客观事实,难就难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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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季如歌 发表于 2012-12-3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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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多工作我们都知道是流于形式,比如紫外线登记,往往是接班清点物品时一起登记,消毒该怎么消还是怎么消 ...
若是登记就应该登记消毒执行的起止时刻,不要只写2小时等等类似的内容。
这样记录到本子上,也能反映一个人的工作经过,若是加班,也能看出来,否则整天喊忙忙忙,有凭据么?这种记录就是一个好证据,所以任何消毒时间都应该记录起止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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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每天进行登记使用起止时间,累计时间,及时更换灯管,每半年监测一次,这样才能保证消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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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旋风 发表于 2012-12-3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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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强度监测,如果是合格的,不需要考虑“累计计算时间达1000小时时更换”,可以继续使用!
非常赞同老师的做法,不要按累计时间计算,监测达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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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慎独比形式主义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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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累计时间管理太死板,还是应该根据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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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能取消,这是双重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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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范,不需要记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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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5: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能取消,虽然规定紫外线灯管每年监测两次,强度不达标就不能使用了,但是没有累计使用时间如何确定灯管的寿命呢,所以不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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