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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1 1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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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去年开始到现在,我也纠结了很久,联系了N多个环境保护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不是收集量饱和就是收集的危废代码不包含我院的化学废液。也是头大,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收费贵的一塌糊涂,我院产生量小,而回收公司却有一个起步价,远高于我院产生的总量,院长不同意。为了这事,折腾了半年,心累。。。
感觉执法单位应该在出台相应的规定前,先调查好有多少单位能回收,总的回收量能负荷多少,医疗机构应该与他们挂钩怎么回收。。。
否则,就像交警让你不要乱停车,结果你去的饭店或商场周围方圆五里都没有一个建设完善的停车场,没有任何停车位,让车主怎么停,停哪儿,凭什么给车主开罚单?是不是在规划该饭店和商场的时候,就应该要考虑到顾客的停车问题?不能说商场载量有10万客流,停车位就5个呀,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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