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是否应当辩证看待南京医疗垃圾被贩卖的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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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识有缘 发表于 2016-12-21 11:53
个人认为: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没有被污染界定不是医疗废物,但输液器、注射器肯定是医疗废 ...
赞同老师的观点,只要医院是按照规定要求,将医疗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事就不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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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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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卫监部门又要加强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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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黔西南妇幼 发表于 2016-12-21 14:49
赞同老师的观点,只要医院是按照规定要求,将医疗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事就不会大。
您说的是医疗废物哦,可像没被污染的输液袋等等国家卫生部规定是不属于医疗废物啊,这类东西怎么处置呢?这个也是本次事件的主要问题所在啊,如果真的完全是单纯的医疗废物,似乎就没有那么多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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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识有缘 发表于 2016-12-21 11:53
个人认为: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没有被污染界定不是医疗废物,但输液器、注射器肯定是医疗废 ...
那不知道贵单位对于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等生活垃圾是如何处置的呢?单纯的医疗废物是好处置的,按照规范要求,称重交接给当地的专门收集单位(这其中也存在问题,比如很多老师都提到当地医疗废物收集单位对化学性和病理性废物不收,不知道老师所在地方有这种情况吗?),但对于本次报道事件中提到的输液袋呢?到底什么叫有资质?您说的党委行政部门备案、资质的单位只指哪个部门发的资质?什么资质?卫监还是环保?还是说只是工商发的废物收购绪恪资质?都没有明确的说法呀,个人认为只有明确这些才能指导以后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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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雏鹰 发表于 2016-12-21 15:28
您说的是医疗废物哦,可像没被污染的输液袋等等国家卫生部规定是不属于医疗废物啊,这类东西怎么处置呢? ...
没被污染的液体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是输液器胶管虽然没有明显的污染,也是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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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黔西南妇幼 发表于 2016-12-21 15:40
没被污染的液体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是输液器胶管虽然没有明显的污染,也是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处 ...
个人发这个帖子的目的不是为了鉴别到底哪些是医疗废物哦,只是针对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一些反思,那请问老师,医疗机构在患者用后的厕纸应该算是医疗废物还是生活废物呢?没人否定说输液器胶管不属于医疗废物呀,只是对明文规定的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等不必作为医疗废物的“物品”的管理提出一些想法,顺便请问老师对这类物品,老师觉得怎么处置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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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鲜美的遇见 发表于 2016-12-21 14:29
有所谓的“资质”应该就是要有针对性的监督规范,对于有资质的单位要定期检查,规范其处理方式,换句话说 ...
经济相对滞后的地区,很难找到有资质的处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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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版主的看法,加强监管仍然当前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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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s冰 发表于 2016-12-21 15:52
经济相对滞后的地区,很难找到有资质的处理单位。
对于医疗废物来说,有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资质是必须要有的,对待医疗废物的管理个人觉得是毋容置疑的;但对卫生部发布通知中明确的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等不必作为医疗废物的医疗物品,也是本次报到的一个主要问题,对待这类物品一直也没有明确的说法,仅说有资质,不能用于原用途,难度就比较大了,到底什么资质?哪个部门发的?这些不明确管理起来九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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