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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08: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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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县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好,个人诊所也好,这块的管理与大医院一样规范。只要下决心管,哪有管不好的。卫生局是主管部门。我们县院感质控中心,护理质控中心每年年度检查,卫生监督也要执法检查。管理目标要求,由学术团体,我们说了算——依法行政;管理措施、手段,卫生局说了算。具体操作办法如下:每个乡镇卫生院辖区的乡村医生全部归乡镇卫生院主管,签目标责任状,哪个乡村医生“有事”,算在辖区卫生院院长头上。培训时,院感质控中心也好、卫生监督所也好,覆盖面到所有乡村医生。废物回收程序是,村卫生服务站每周转运至乡卫生服务中心,交接。废物公司与乡卫生院院长签约,回收交接。站点上的物质由乡卫生院提供保障。每年检查,我们是,查乡卫生院中心点,加它辖区的任意2个社区服务站为一个检查单位,所有的检查结果都与卫生院院长挂钩。成效非常显著,我们的洗手设施规范,去年覆盖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垃圾分类管理,从法规一出来就达标。因此,个人认为,在管理问题上,只要卫生行政部门想做好,就没有做不好的。话得说回来,我们的原分管卫生的县长很有水准,他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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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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