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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5: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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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2003年:目录: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视为医疗废物(附:一次性医疗用品指:用于病人检查、治疗护理等的手套、肛镜、治疗巾、压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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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国药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口罩例入手术用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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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医护人员戴的口罩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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