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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18: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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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的《手卫生规范》中的洗手指征:a)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b)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c)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d)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e)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我认为,病区内的治疗室其实就是指的护士配药的地方,我个人认为不要有洗手池更好,因为隔壁就有处置室,前面的四条都不会在所谓的治疗室里操作的,只有最后一条才是在这室里执行的,而护士在加药前都会先去洗手的,这就可以到隔壁的处置室洗过后再过来加药,加药之后,因为有安瓿,棉签和针筒之类的废物,护士就要去隔壁去倒废物,那么也可以洗过手的,所以没有必要在这所谓的治疗室装个洗手池。再说洗手池装了,还要配装干手设备,还会滋长霉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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