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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3 23: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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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表格实际上是一个汇总表,建议进行分析和处理建议,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版):
四、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三级医院要建立规范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定期分析报告本机构细菌耐药情况;要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贵院相当目标菌耐药率很高哦,建议根据细菌监测耐药结果,及时对临床发出预警,并根据不同细菌的耐药率根据卫生部文件要求,针对不同细菌的耐药率提出具体的干预措施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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