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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5: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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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细雨润竹
上级行政部门督查时要求注明, 我院一直按要求在棉签上注明开启时间,已形成习惯,执行良好.
我认为是有必要的,一因科室工作量不同, 工作量大的科室,一包棉签可能在4--8小时内就用完,而小科室可能24小时内用不完. 检查中发现棉签存在过期使用的现象,如果不注明, 可能不利于督查.过期使用问题可能更为严重; 二是一线科室护士为图方便,开多包,有人将棉签放在口袋内 ,往往用不完,不注明开启时间,容易过期使用;注明开启时间也便于加强管理; 三是注明有效期起到提醒作用,强化无菌理念; 四加强棉签的无菌操作管理也很必要.
对剩余棉签回收提供手术室打小包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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