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讨论一下,这个护士到底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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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护士拔针有问题,要不怎么会让患者碰到针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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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针刺伤的职业暴露作为不良事件上报处理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哪个人,而是从环节上查找原因,在环节上做好预防减少针刺伤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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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也是干过护理的,说实话临床中让护士给每个病人取针后按压5——10分钟完全不切实际,也不现实;真正做到床护比合格的医院试问又有几家医院合格?特别在我们基层,每个科室不到是10个护士,病人少则也有70个,除了总办,夜班,夜休等人员,每天还有几个护士上班,护理本来就是一个琐碎的繁杂的工作,上班就差脚下没按跳板了。。。。。。。我想说护士也想按标准把每项护理工作做细做精,但是长期的工作负荷已经让她们力不从心了。。。。她们更不愿用针扎伤自己,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给她们报销呢?让她们的心灵有个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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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护士拔针后,叫病人按压针眼本身就不符合操作规定,静脉输液操作过程中明确要求,护士拔针后按压针眼5-10分钟,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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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目前床护配比及工作量来看,护士拔针后亲自按压针眼是不可能实现的,发生这种情况纯属意外,如果是针头回冒操作或裸手分拣医疗废物时不小心扎伤,应属违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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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云的衣裳1964 发表于 2016-9-5 16:54
护士拔针后,叫病人按压针眼本身就不符合操作规定,静脉输液操作过程中明确要求,护士拔针后按压针眼5-10分 ...
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这样需要多少护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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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不会愿意给扎上,我们应该给以100%报销,但是回过头我们应该总结讨论一下,是什么原因,然后采取什么方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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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讨论护士有没有责任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应该是领导去综合考虑的问题。报销100%,改变方法和流程,或增加人员,减少再次发生的针刺伤情况,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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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16-9-5 17:31
1.发生针刺伤的职业暴露追究暴露者的责任是很不恰当的做法。
2.管理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预防,所 ...
我同意老师的说法。
另外,如果这个患者被穿刺过自己的针头刺伤后,只需要进行现场紧急处置(挤、洗、消)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检测和追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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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被扎了?护士还是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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