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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22: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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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晓芦 于 2013-8-14 08:09 编辑
是啊,这个其实已经很明确了,提出了议案,落实者是总务科,监督者是护理部,指导者是院感,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就好了。
可是现实不是这样,我在工作中遇到的类似的情况多了去了。例如:查到医废暂存处的问题,提出来了,本该是总务科去管吧,过一天,总务科长直接把医废暂存处的大门钥匙丢给了我,我说我不需要钥匙啊,回答我是“医疗废物不就是归你院感科管吗”。反映到院长那里,院长说“这医废暂存处么,总务科管也对,你院感科管也可以啊!这医疗废物就是院感科管的”。这下好了,那个钥匙一直呆在我这呢。
。想法很美好,现实却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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