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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21: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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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细雨润竹 于 2013-8-26 10:22 编辑
关于环境卫生监测问题,近年来卫计委颁布的相关规范中曾有这样的描述:
一、手卫生效果监测:WS/T 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规定:
1、医疗机构应每季度对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 2、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二、环境物表的监测: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规定:仅在消毒处理后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采样。
三、空气的监测:WS/T 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保证每个洁净房间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根据上述规定,相信好多同仁已经调整了监测频次进而减少了环境卫生学监测量,但前段时间来专项验收的老师却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大意是:“某院的某某主任误读了相关规范精神,使日常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弱化了,相关规范上面所说的医疗机构应每季度…是指各医院应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进行常规监测,而各临床科室每月的监测一点不能少!”
对上述规定我们到底该怎么理解,您同意该专家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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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 宫腔镜, 腹腔镜, 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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