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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2 2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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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早在2003年就取消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生产企业的许可了,所以这个标识明显不符合要求,真假有待验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管理的公告
(2003年 第24号)
卫生部网站 2003年11月25日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我部决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管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卫生行政部门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备案制度和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制度。
特此公告。
二00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h2]点评[/h2]
![](http://bbs1.smalliot.cn/sific/VAP/513521-7dcf4587a09f718be7f846d03dcfffb2.php)
娜姆
谢谢老师的提醒。
发表于 2015-11-23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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