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同一部位先后培养出不同病原菌,院感需要报告2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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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诊断标准中的有关说明中是这样解释的:
痰、尿、烧伤创面可以存有多种细菌,因此连续几日几次的培养有不同细菌生长只算1次感染。请各位老师继续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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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雨点儿 于 2009-2-28 14:2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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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诊断标准中的有关说明中是这样解释的:
痰、尿、烧伤创面可以存有多种细菌,因此连续几日几次的培养有不同细菌生长只算1次感染。请各位老师继续展开讨论。
我好像没见过这份说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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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2 拙凌 的帖子[/h1]


详细请看临床医院感染学152页,2005年8月版,徐秀华、吴安华、任南等为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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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2 拙凌 的帖子[/h1]


我在论坛上好像也看过有老师上传的执行诊断标准中的有关说明的帖子,只是记不得在哪个板块了。对楼主所提出的问题,我请教过为我院院感做指导的美国顾问,她就是这样解释的,可以看做是一次感染的延续,不计为两次感染,和临床医院感染学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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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4 小雨点儿 的帖子[/h1]


以临床表现一致为诊断依据,不同细菌临床表现一致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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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雨点儿 于 2009-2-27 17:0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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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这要看你送检的是什么标本,如果是痰、尿液、粪便的培养连续出现不同的病原菌,只计算为一次医院感染,不必重复报告,因为这些标本里本来就会混有多种细菌,经过临床抗菌药物的治疗,优势菌株 ...


自然界里本身就存在很多细菌,医院就更不用说了,更多的致病菌!病人呼吸病房中的空气,多种细菌都会进入病人的呼吸道和分泌物里,容易造成感染,是因为抵抗力差,因为条件致病菌的缘故。医院感染很多都是条件致病菌引起的,很多病人第一次培养出细菌,第二次培养出真菌,如果因为“如果是痰、尿液、粪便的培养连续出现不同的病原菌,只计算为一次医院感染,不必重复报告”,我认为值得商榷。
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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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6 nimc123 的帖子[/h1]


如果一个病人发生了医院感染,医生们通常的选择是应用抗生素,由于抗生素的应用,前一次培养出来的优势菌株会大为减少(医生会根据药敏选择抗生素的),因此下一次培养出来的微生物可能和前一次不同。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请各位老师继续发表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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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雨点儿 于 2009-2-28 14:22 发表 执行诊断标准中的有关说明中是这样解释的:

痰、尿、烧伤创面可以存有多种细菌,因此连续几日几次的培养有不同细菌生长只算1次感染。请各位老师继续展开讨论。



如果这样说,那呼吸内科的病人就绝对不会发生肺部医院感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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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8 nimc123 的帖子[/h1]


请您仔细阅读,这是医院感染诊断学里面的哦,主编人员可是国内院感专家级的人物,他们的学识是有目共睹的吧!
执行诊断标准中的有关说明

在执行诊断标准中需要说明几个问题:
1.为了全国医院感染资料统计的需要和医院间有一定的可比性,各国按国情将临床各科感染的诊断要点整理成条文化、规格化的统一标准,与临床各科感染的诊断标准相比,后者较为灵活,前者更为固定,易为医院感染专业人员掌握。
2.医院感染的诊断并不全部都依赖于实验室的诊断,如肺部感染。血培养是菌血症确诊依据,但不一定都能获得阳性培养,尤其在大量使用抗菌药物后,故可诊断为临床菌血症。
3.医院感染检测中以显性感染为主,但有流行病学意义的多重耐药菌株的携带者可包括在内,如MRSA、VRE、ESBLs菌株携带者等。
4.社会性传染病(如伤寒)的医院内感染,要求病人住院时间超过其平均潜伏期还加长2日(48小时)的时间,发病者才列为医院内感染。
5.痰、尿(接尿者)、烧伤创面可以存有多种细菌,因此连续几日几次的培养有不同细菌生长只算1次感染。
6.病人发生急性多发性创伤、烧伤和急性脑卒中,几小时内即入院,病前常健康且无感染存在。这类病人发生感染及时发生在48以内也列入医院感染。因为免疫功能低下者自身细菌可短期引起感染,如上呼吸道细菌引起下呼吸道感染;另外,严重创伤可致全身炎症反应综合症和脓毒症,肠道细菌移位也可发生在24小时左右。
7.感染性疾病本身并发症不列入医院感染,如阑尾炎穿孔合并腹膜炎;菌血症合并肝脓肿。另外邻近部位感染的自然扩散也不列入医院感染统计,如肺部感染所致脓胸。
8.外科感染
(1)污染伤口经清创后的感染属医院内三类切口感染。
(2)切口的裂开、脂肪液化不属医院感染,但若为继发感染则需列入医院感染。一般局部分泌物涂片发现有较多脓细胞者为感染,较多脂肪球而脓细胞不多者为脂肪液化。
(3)胸外科手术,多数有同侧少量胸腔积液,只有客观证实为炎性胸腔积液才列入医院感染。
(4)器官移植相关感染:①持续发热(≥38℃)超过48小时;②移植部位疼痛和有局部炎症反应;③移植器官周围或邻近骨组织有影象学改变;④白细胞>11×109/L。以上4条有1~2项表现即提示有移植的感染,从移植部位的液体、切口、窦道排出液中培养出病原体可确诊。需注意的是由于移植器官的不同,不易有同一诊断标准。
(5)表浅切口无炎症表现,虽培养有菌生长,也不列为切口感染。
9.新生儿感染
(1)宫内感染的诊断依据:①羊水污染,新生儿的耳孔、鼻孔吸出液涂片有大量脓球或有细菌;②出生既有感染征象(或Apgar评分低);③脐血IgM≥200mg/L或脐血IgA≥50mg/L;④脐带、胎盘、绒毛膜、羊膜病理证实有炎症存在。
(2)诊断吸入性肺炎必须对吸入物的性质、吸入后自然吸收情况及是否发生感染性肺炎进行分析,除宫外窒息窘迫等因素造成的宫内肺炎。若为急产、窒息、助产士未及时清理呼吸道以前物理、化学方法刺激呼吸所致的吸入性肺炎多为医院内感染。吸入乳汁、羊水6~8小时后即缓解不列为感染,但若继发感染则列为医院内感染。
(3)新生儿鹅口疮列入医院感染。
(4)新生儿尿布疹不属感染,但若继发感染则列入医院内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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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培养结果应结合临床,单存凭培养结果容易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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