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引产的胎体属于医疗废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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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的死婴是做为医疗废物处理的,不知是否可以,请问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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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市的死婴是做为医疗废物处理的,统一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注明死婴几个有中心统一火化,其中要和家属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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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小点点老师指点!能与大家分享你们单位与家属签订的协议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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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婴作为有民事权利的公民,应在家属同意下进行处理。才会符合法律规范。医院才不至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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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醒。火化费用挺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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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婴作为有民事权利的公民,应在家属同意下进行处理。才会符合法律规范。医院才不至于被动。
lisa天使 发表于 2009-8-1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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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区分一下是死婴还是死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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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琪纹 于 2009-10-10 23:30 编辑

复习《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关于病理性废物的内容:“病理性废物的特征是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其常见的组分或者废物名称为:1、手术及其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3、病例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例蜡块等”。
从其特征及组分名称来看,死婴不属于人体诊疗过程中废弃的组织、器官,不应该按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而是尸体,,应该交送太平间暂时保管后送火葬场同意焚烧处置。
楼上老师提的很对,这个概念大家应该明晰:死婴和死胎,如果是死胎的话,应该按照病理性废物进行管理,死胎即还是胚胎组织,我市曾经发生过不明死婴事件流失路边的事件,我们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置时,明确提出了死婴与死胎的概念,管理和归属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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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9# 琪纹

如果是死婴,则等同于人的尸体,医疗机构有权力处置患者的尸体么?肯定没有!
但如果是流产手术产生的胎儿肢体,则应归于病理性医疗废物。
但如果是足月分娩的死胎,注意是成形的死胎(即在离开母体前就已经死亡),如何处理恐怕还有根据各地的风俗以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来执行,没有不要全国统一,否则会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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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产下来的算什么?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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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7: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09-10-22 12:22 编辑

3# 大平
如果死婴家属不要了,可以做送太平间再送火葬场按一般尸体处处置,但要签协议,以免发生医疗纠纷。但是,要注意死婴如果有传染病,要按照该传染病相关的消毒处置后方可送火葬场处理,否则容易造成传染病的播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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