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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5 21: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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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莲老师好,首先针对老师提出的贵院在在妇产科病人用黄色垃圾袋,个人并不赞同。当然这块大家理解不同哦,且各省执行的标准有所差异,比如广东就是算医疗废物,我们江苏就是不算的,当然您说的乙肝、梅毒等传染病病人肯定是除外的,且国家的规范也是比较陈旧的,怎么说呢,大家求同存异吧,我的疑惑就是孕妇是否等同于病人呢?个人认为孕妇生产过程和诊疗过程是不一样的概念,所以孕妇的卫生用品何来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呢?何况在目前医疗废物轻量化的大前提下,个人觉得完全按照规范的字面意思可能就失去感控需要落地的概念了,就像很多老师包括我提出的,病人的厕纸、擦壁纸也得算感染性吗?卫生巾、尿不湿等在医院外、在家庭都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怎么到医疗机构就是感染性的呢?就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所以我还是坚持我们省发的规范哦:非传染病病人的尿不湿、卫生巾等不必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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