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卫生部督导时对监测采样提出的所谓问题,你是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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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che 于 2011-11-16 07:55 编辑

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院感专家指出,某院环境卫生学监测的采样、检验、报告等不应该由院感科专职人员去施行,应有检验科技师来完成。所谓的理由是“院感专职人员没有出报告的资格!”呜呼!这也算个问题么?同样的问题也可能出现在透析液的内毒素监测上,有的是在检验科,有的却是透析室自己完成。在其它版块中我们都讨论过这样的问题,检验技师是临床检验诊断技师,只能对临床患者的检验报告负责。我们院感监测结果根本不用作临床诊断或治疗用途,这是两码事啊!决不可混为一谈!只要按照监测规范去做,我们就可以对结果放心。每所医院都有自己的工作流程或者多年形成的定式,只要没有明确禁止或者根本不回带来伤害,我们何苦要去刻意改变呢?检查时我们不能为了挑毛病而鸡蛋里挑骨头,遇到这样的问题,你会进行整改么?


督导,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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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问题我院也遇到过,为此我科专门配备了检验专业人员,否则就没有资格出监测报告。其实简单的接种、计数一般人也能做,但没有资质呀。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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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这根本不是工作人员资质的问题,是所谓的检查专家的脑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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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是不是我国院感的漏洞啊?环境卫生学的监测,国家应该规定谁做,谁检验,谁出报告,不然,就会导致婆说婆有理,媳妇说媳妇有理,希望专家制定政策的时候,想到如何实施。说到这里,我还想说点,卫生部制定政策时,给医院个过渡时间,来做准备。比如,推行手卫生规范,应该让广大医院先调查本院的实际情况,在根据本院的情况,开展手卫生规范,才能提现持续质量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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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啊!每周一次的生物监测仪器在供应室,供应室每次都会有两个人做,起个相互监督的作用,可到出报告单时,硬是要检验科出,不就是个观察生物指示剂颜色变化的问题嘛,检验科人看和供应室人看不一样吗?更何况还是检验科是一个人看,而供应室是2个质控员在看!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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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依法执业、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角度来说,监测报告应该由具备检验资质的人员发出。而且各司其职有什么不好呢?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加强与检验科的合作啊。
至于楼上提出的观测快速生物监测的问题,我想是否比照临床开展的床边监测项目来执行。因为这就是判断其阴性、阳性的问题,而床边监测项目常常包括快速血糖这种读取具体数值的监测,更何况很多人自行到药店购买快速血糖仪、验孕棒,这些人连医务人员资格都没有呢。




[h2]点评[/h2]




昊爱无限


同意! 

发表于 2011-11-1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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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1-11-1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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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啊!每周一次的生物监测仪器在供应室,供应室每次都会有两个人做,起个相互监督的作用,可到出报告单时 ...
我们没有这样去做,生物监测,我院是供应室做,他们自己看结果,都有对照的,看一下变色的问题,好像不需要检验科来完成吧,专家也不能这样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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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茉莉花开 于 2011-11-15 22:38 编辑

     尽信书不如无书。同理,尽信人言不如无言,专家的话听,我们肯定是不会当面反驳的,反而是态度非常好,否则的话后果很严重。至于说改进,我遵守规范,感控人员确实没有出具检验报告的资质,因为在环境监测中如果超标的话,有时候还要染色,分离,转种,这些确实是检验科人员做比较好。
   问题的重点不在于谁出具环境卫生学监测的报告,而是,这个问题很重要吗?有必要在反馈的时候说出来吗?我们感控的重点是什么呢?专家在现场查看时对此可以提出建议,在反馈时就重点内容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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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zhiyingqq


同意沧浪之水的观点,未成熟的观点不应以专家的身份要求被检查单位。属于私下交流的范畴。 

发表于 2011-11-21 15:10






老朽


同意你的观点,现阶段谁做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认认真真的开展此项工作,这是值得庆贺的一件事情! 

发表于 2011-11-17 10:06






沧浪之水


非常赞同!这个问题没那么重要(而且还可能存在争论),如果确实要指出,宜在现场查看时私下提出建议,没必要公开反馈。 

发表于 2011-11-16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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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1-11-1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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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啊!每周一次的生物监测仪器在供应室,供应室每次都会有两个人做,起个相互监督的作用,可到出报告单时 ...
看来需要给供应室配检验师了,否则有植入物采用快速生物监测时,由检验科来操作和判定结果了,现实吗?




[h2]点评[/h2]




沧浪之水


同感! 

发表于 2011-11-1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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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11-11-1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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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信书不如无书。同理,尽信人言不如无言,专家的话听,我们肯定是不会当面反驳的,反而是态度非常好, ...
老师的看法比较客观,应分清轻重,建议和反馈意见应不同对待。
有些医院院感科配有专职检验人员,那报告由这位检验人员出具是情理中的事,但不是每家医院都有这种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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