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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14: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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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们搞院感的就是要较真,因为我们的管理不出效益,还浪费成本。你去监管就会有人问:你说的是哪规定的,常识性知识也必须知道所以然,只知道、理解还不行,还得记住那本书,那一页,不然更不服气了。我们的理论就是规范,可规范没有细化如紫外线灯的强度监测问题:标准延续了几十年,a:有效使用时间为1000小时,b:强度并不一定会低于70。没有一本书说明是双标准,还是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医院用时间累积?这就是大家讨论的核心。看来我们的学科还是太年轻了,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就会遇到许多问题。我从事临床护理26年,关于累积的时间实际情况是这样,举例治疗室要求每天消毒两次每次30分钟,亮灯后5~7分钟计时,那么每年大概的时间是365*80/60=486小时,1000小时就是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实际情况是:非常忙的科室如临床科室,治疗室没有空闲时间,消毒时间达不到记录时间,而人员流动少的科室如供应室、手术室空房间,记录时间比消毒时间少,有的怕不合格消2~3小时。记录时间实际意义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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