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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5 09: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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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姑也爱学习 于 2008-7-25 09:3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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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所述,是指已知为特殊感染的器械不作初步处理,那么,在未知情况下,就不用做预处理,直接用清水冲洗?这和标准预防的原则有冲突吗?
2、如果按规范所要求的的,将消毒---清洗---消毒,改成了清洗---消毒,那么,清洗后,水池是否要消毒处理呢?
3、在小医院或是没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医院,我个人认为,仍然要按照消毒---清洗---消毒的工作程序,妥否?
举个例:比方说,外科来了一名清创病人,未做任何检查(不清楚是否患有传染病,来不及做检查),清创结束后,该病人使用的器械是否要清洗后送供应室?还是应进行双层的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在临场不做初步处理? 1.如果清洗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的话,还与标准预防矛盾吗?你所说的"与标准预防有矛盾"是指与哪一条有矛盾啊?
2.消毒不是灭菌,不能保证杀灭所有病原微生物,即使是先消毒,池子也应该消毒.
3.没有污水处理的医院为什么不能先用清水浸泡清洗后将水消毒再排入下水呢?为什么一定要先消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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