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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4 08: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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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回复 #1 忘忧草 的帖子[/h1]
我院刚开始也存在多头管理,易出现裂缝,不易管理,故我要求由我科牵头,但必须成立委员会,统一工作,职责明确.国家已颁布了相关的文件,是我们执行的依据.科研实验室由科教科统一管理,凡是涉及微生物的实验必须到微生物中心,我科管理临床实验室,重点是微生物中心.生物危害评估也是有文件的,参照就行可.这是我院的初步情况,供参考.
XX医院关于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XX省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技术规范” 要求,成立实验室生物委员会。经医院院长会议讨论决定,实验室生物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书记兼科教院长
副主任:医疗院长 后勤院长
委 员:院感科长 科教科长 医务科长 后勤主任 保卫科长 设备科长 检验科主任 微生物中心主任 输血科主任 肿瘤实验室人员
秘 书:院感科
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指定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负责人。
(二)每年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三)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四)对本单位上报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五)对本单位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的第一、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进行审查。
XX医院
二00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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