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469|回复: 18

手细菌培养的采样时间怎样掌握?

[复制链接]

9万

主题

9万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6800
发表于 2011-6-17 2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卫生规范》附录B中手卫生效果的监测的采样时间是“在接触患者、进行诊疗活动前采样”。没有提到在洗手后或手消毒后;在8.1监测要求提到:.........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而不是洗手效果监测。我们应当怎样理解?是不是我们在进行手卫生效果的监测采样时一定要消毒?



上一篇:发生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是否需进行微生物送检下一篇:洁净手术室空气监测时,净化空调系统是否处于开启状态?采样点高度?(答案见3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364

帖子

57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77
发表于 2011-6-17 21: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两种都选择,洗手以后用消毒液合格率很高,如果光用皂液洗手合格率低,我准备写篇东西已经做了半年的检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096

帖子

2047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047
发表于 2011-6-17 21: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顺其自然


    是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所要求的标准是指消毒后手卫生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17

帖子

1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4
发表于 2011-6-17 21: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们到重点科室采样有时采洗手后,有时采手消毒后,作为一种监测,我想应该没规定那么死板吧,我们在单子上注明状况不就行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33

帖子

352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52
发表于 2011-6-17 21: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angjing163 于 2011-6-18 00:10 编辑

回复 1# 顺其自然


        确实,《手卫生规范》中的前后有点矛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手卫生效果的监测等。”
    4.4 中,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a)卫生手清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2;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2”  ——注意:没有洗手后的监测指标!     
    8 手卫生效果的监测  中,
    8.1监测要求
    医疗机构应每季度对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不知道规范编写的专家,能否解读一下相关部分,以便于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027

帖子

26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69
发表于 2011-6-17 21: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监测要求中没洗手后的监测指标,但在请教专家这个问题时都是说需要洗手后监测。是要有明确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5

帖子

16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69
发表于 2011-6-17 21: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与1#楼主顺其自然遭遇同样的困扰

“8.1...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是,应及时进行监测..”及时监测的采样时间是流动水洗手后采样还是手消毒后采样?

3.1 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可是新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里只有卫生手消毒及外科手消毒的监测菌落数标准,没有流动水洗手的监测标准数值。8.1 监测要求也指的是医疗机构每季度对手术室》...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8.3 手卫生合格的判断标准 细菌菌落总数符合4.4的要求。个人认为洗手原则提到卫生手消毒在无明显污迹时候可以代替流动水洗手,那么菌落数的要求是否一致?

《消毒技术规范》3.17.6.4 (1) 消毒洗手
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为消毒合格。Ⅲ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0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Ⅳ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4.4  a) 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b) 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
请教各位老师:Ⅱ类 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科室手卫生标准应采≤10cfu/cm2还是≤5cfu/cm2?个人以为是否该采≤5cfu/cm2的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746

帖子

86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862
发表于 2011-6-17 21: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tangjing163

我的理解是:手消毒效果监测有指标,而洗手后监测适用于“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那么此时关注的则是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
不知是否正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746

帖子

86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862
发表于 2011-6-17 21: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piao99

采用何种监测标准,个人以为应以2009年颁布的手卫生规范为宜。
并且胡国庆、李六亿等教授在解读新的《消毒技术规范》时也多次提到制订时也是以此规范为参考标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773

帖子

366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660
发表于 2011-6-17 21: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顺其自然
“在接触患者、进行诊疗活动前采样”,我是这样理解的,在从事前述这些活动前就应该做好手卫生(洗手或手消毒),这个时候采样,手卫生依从性不是很高的情况下,结果可能很糟糕,不合格的会很多,这也没关系啊,我们可以把结果通报当事人,“看看您的手菌落这么多,会在操作或接触病人时传给病人的”,用无可争辩的事实对当事人说服、教育,也可以拿那些自觉手卫生的采样结果和不合格的对照,更具说服力,效果也许更好;我们现在采样就是看到医护人员即将接触患者、进行诊疗活动就叫来采样,无论是否已经做手卫生,而不是叫他们先去做手卫生再采样。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茶韵幽香
+ 3
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