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2-11-6 16: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
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88号
三)规范使用医疗用水、无菌液体和液体化学消毒剂。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使用医疗用水、无菌液体和液体化学消毒剂等,防止二次污染。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婴儿暖箱的湿化装置应当使用无菌水。各种抽吸的输注药液或者溶媒等开启后应当注明时间,规范使用,并避免患者共用。无菌液体开启后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需要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要保证其使用方法、浓度、消毒时间等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加强对使用中的液体化学消毒剂的浓度监测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2威望 +3
金币 +2
收起
理由

天师
+ 1
+ 2
很给力!

细雨润竹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
|